中新网1月16日电 据台湾《中时电子报》报道,2016年2月6日,台湾南部发生6.7级地震,强震致台南维冠金龙大楼倒塌,造成115人死亡。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判决,建商林某、维冠设计部经理洪某、建筑师张某、郑某、结构技师郑某等5人,被认定偷工减料,5名被告及大合钻探公司需赔偿7亿元(新台币,下同)。全案可上诉。
2016年2月6日小年夜发生震灾后,当时台南市政府及台湾“消费者文教基金会”联手提起维冠金龙大楼倒塌案团体诉讼,求偿新台币8.2508亿元,附带民事诉讼赔偿62. 7187亿元。
台南地院今天的判决,只是民事求偿5案中的其中1案。
(责编:孙畅(实习生)、刘洁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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